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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政訊息】家禽禁運禁宰第二天主動通報案例增加,肉品魚類供應充足無虞。

今天是週末,也是全國家禽禁運禁宰執行第二天,禽流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各項防疫工作仍積極進行,農委會表示,自昨天開始,已接獲五場業者主動通報,可見養禽業者已提高警覺,這對防疫工作的推動具有正面意義。針對各界關切市場肉品需求,農委會也積極調配,肉品與魚產品充分供應無虞。

農委會指出,昨(17)日起執行家禽禁運宰措施,降低禽流感病毒傳播風險,配合調整撲殺補償費由原本6成提高至8成,光昨日通報案件已達5場,且皆為主動通報,為今年迄今主動通報案例最多的一次,顯示農委會推動之禁運禁宰及提高補償措施開始發揮成效,早期發現可疑案例,配合後續即時的防疫處置措施,可大幅降低疫情的散播。

農委會說明,目前只要是符合主動通報規定的業者,場內家禽確診感染H5N2、H5N8或H5N6等H5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而撲殺者(含預防性撲殺),撲殺補償費都給予評價金額8成,若是採預防性撲殺但後續確診為陰性者,給予評價額全額補償,確診場先由所在地政府進行場內家禽評價及審查,再由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協助審議,通過後即發予撲殺補償費。農委會強調,但未主動通報且確診感染禽流感者,除撲殺動物不予補償,還要裁罰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以下罰鍰,請業者勿以身試法,得不償失。

農委會說明,鑑於鴨隻較不易由外觀判斷是否感染禽流感,因此,該會公告自106年2月24日起至5月31日止,鴨隻應經檢驗禽流感陰性,並檢附檢測報告,才可以送往屠宰場屠宰。業者可於鴨隻預定上市屠宰前,向飼養場所地動物防疫機關提出採樣檢驗申請,由防疫機關協助安排採樣送檢事宜。業者將鴨隻送往屠宰場時,應將禽流感檢驗陰性的報告與家禽健康證明書一併交給屠宰場確認。若鴨隻經檢驗禽流感結果呈陽性,經所在地防疫機關確認外觀正常,也沒有異常死亡記錄者,仍給予八成補償。

農委會相關單位也針對國人所需的肉品來源充分調配供應,除便當、雞排等國人常用的白肉雞完全不受影響外,更增加豬肉供給,此外,漁業署也推薦國人多多選用國產魚類如鱸魚、石斑、台灣鯛等優質國產水產品,是很經濟實惠的選擇。

針對外界提醒應注意禁宰禁運期間白肉雞的運輸風險,農委會防檢局表示,一定會嚴加注意管控。農委會呼籲養禽農友保持警覺,發現飼養家禽有異狀應立即通報,此外,若民眾在野外發現異常死鳥,也請通報當地防疫機關前來處理。

資料來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農政訊息】全國禁運禁宰首日實施情形說明

昨(17)日是全國家禽禁宰禁運七日的首日,農委會下午舉行記者會,就首日執行情形進行說明,副主委陳吉仲表示,今日在各縣市共執行33場次聯合查緝私宰,其中於高雄市大寮區查獲一場違法屠宰,現場銷毀仿土雞20隻。在屠宰場部分,今天下午3:50仍在屠宰的有2場鴨、1場白肉雞,由於這些都是在今日中午12時前就進入屠宰場的,因此同意其屠宰完畢。

對於外界質疑此波禁宰禁運措施為何排除白肉雞,黃金城副主委解釋,白肉雞經長期監控其抗體檢測結果,種雞與成雞皆為陰性,且因全採室內飼養,生物安全指數較高,去年雖有兩案例,但去年七月至今皆未發生案例,因此經綜合風險評估後,並考量將國內市場消費衝擊降至最低,因此決定白肉雞不納入禁運禁宰措施。

由於有不少業者對補償措施仍不夠清楚,農委會也特別再次說明,只要是主動通報, 經確診,不論是H5N2、H5N8或H5N6等H5亞型禽流感,皆提高補償費至8成,以鼓勵業者主動通報疫情。若是主動通報,經訪視疑似案例採預防性撲殺,後來經檢驗結果是陽性,補償八成,若為陰性,則給予全額補償。至於未通報遭查獲確診案例,不但沒有補償而且要受罰。

農委會強調,即使在禁宰禁運期間,各項防疫措施仍積極進行,包括加強禽場分區訪視與採樣,並設置檢疫站,進行消毒與檢查,此外也請警政單位協助查察公路運輸車輛,如發現有運禽車立即查報處理。

今日下午有土雞業者到中央畜產會陳情,希望政府協助解決因禁運禁宰的180萬隻雞去化問題,對此農委會允諾在解禁後協助處理,農委會也會對因禁宰禁運受影響的農民及業者提供協助。

農委會強調,禁宰禁運措施的決策是邀集國內多位頂尖的禽流感專家、公衛學者及防檢局機關專業同仁共同討論後,在行政院林全院長支持下所做的決定,希望透過落實執行,來確保防疫效果,也籲請產業界與消費者共同支持。

資料來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農政訊息】因應第1期作水情不佳,農糧署鼓勵缺水區域申報種稻農友轉作旱作或休耕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表示,今(106)年第1期作「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申報轉(契)作、休耕措施,原訂受理申報至2月10日止,惟近期部分地區水情吃緊,該署針對缺水區域申報稻作田區,延長變更申報期間至2月底止,鼓勵種稻農友轉作旱作或辦理休耕。
農糧署說明,依據經濟部水利署統計,去(105)年12月份及今年1月份全臺水庫及河川集水區降雨量偏少,並預估未來降雨可能不足。為減低種植需水量大作物因用水不足致影響產量之風險,特別針對本(106)年第1期作石門、桃園、新竹、苗栗及臺中農田水利會灌區等農業缺水率偏高區域(如附件)原申報種稻田區,延長受理變更申報期間至2月底止,鼓勵農友依農田用水情形考量耕作措施,依限至戶籍所在地公所辦理變更申報轉作旱作或休耕措施,以提升水資源有效利用。(106年2月7日農糧署)
聯絡人:林副署長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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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電話:02-23417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