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政訊息】農村再生新農業示範計畫補助要點

中華民國10628農企字1050013171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鼓勵全民參與,推動農村生產面、生活面、生態面及夥伴關係之公私合作及創新理念,落實農業及農村永續發展,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農村再生新農業示範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包括下列類型:

(一)改善農業競爭力軸線:以知識轉移與促進創新措施,來提升農業相關產業的市場競爭力,亦即開發優質與高附加價值的農產品,以滿足消費者及民眾多樣化需求,本軸線著重經營環境與人力資本的投資,以強化產品競爭力,強調知識移轉、創新、農業現代化及產品品質提升、農業部門世代交替等發展議題。

(二)農村生活品質與經濟多樣性軸線:著重在地方生活品質及人力資本的發展,從改善農村經濟的成長條件出發,創造農村地區的所有產業部門的就業機會,促進農村經濟活動的多樣性。強調農村人力的能力營造、技能取得與地方發展策略規劃能力等重點,根據農村婦女、農村青年及老年農民的需求,提供教育訓練、資訊服務、企業經營之鼓勵措施,以提高農村對未來世代之吸引力。

(三)改善農村環境與空間軸線:保護農村的自然資源與景觀,為農村發展支持措施。施政重點為整合及發展環境計畫及土地管理措施,期能透過農村經濟活動與地區凝聚力的空間分布,產生正面之發展效益影響。

(四)就業與多樣性的地方能力營造軸線:在整合前述經濟(生產)、生活品質(生活)及環境(生態)三施政軸線,亦即以地方能力營造作為農村發展的基礎。藉由導入創新的農村治理模式,提倡引導型的地方發展策略,以在地的需求與優勢作為發展規劃之基礎,鼓勵地方的自主性提案,由下而上的驅動農村地區內發性發展的機制,其次透過地方治理的改善,來達成確保地方文化與重要農業遺產,提高環境警醒性,投資與推廣地方產業、發展農村旅遊、維護再生資源與開發再生能源等。提計畫應以地區為基礎的發展策略、建立公私夥伴關係、由下而上籌組在地行動團體、跨部門之行動計畫、創新取向的思維、合作計畫的實施和地方夥伴的網絡化等為計畫執行策略。

非屬前項軸線計畫者,經本會審查確具創新、整合及實驗性價值,得經本會同意後,納入本計畫。

三、下列單位得依本要點申請補助:

(一)第一類:直轄市、縣(市)政府、國內大專院校。

(二)第二類:公益性社團法人、財團法人、農民團體。

(三)第三類:公司、其他營利團體。

四、申請補助應於執行前三月分下列二階段向本會提出:

(一)第一階段計畫構想書。

(二)第二階段細部計畫。

為因應重大政策或支應行政院對災害及重大緊急事項之應變需求者,得不受前項期間之限制。

五、第一階段計畫構想書之補助經審查通過後,始得辦理第二階段細部計畫之審查。其審查方式如下:

(一)第一階段計畫構想書:簡報審查方式,必要時,本會得邀請專家學者協助審查。

(二)第二階段細部計畫:書面審查、現場審查或簡報審查方式。

六、補助計畫各階段之提案計畫書格式、審查會議流程、審查項目及評分基準,另依本計畫推動作業手冊定之。

七、申請單位所填具申請書、應檢附之文件或其內容不完備者,主管機關應通知申請單位限期補正;屆期補正或補正不完備者,駁回其申請。

八、審查結果由本會函復申請單位。受補助單位應依本會函復計畫補助項目、經費及建議事項修正計畫,同步修正農再基金系統之計畫內容,並將修正細部計畫函送本會核定。

九、本計畫補助原則如下:

(一)計畫應符合農村產銷結構升級、生態及友善環境、生活品質提升和夥伴關係之永續農村核心價值。

(二)計畫應具創新性、策略性及示範性,並依據各計畫軸線類型、補助期程及經費上限辦理。

(三)第二類受補助單位之幹部及會員,不得自補助款中支領工資。

(四)受補助單位應配合編列配合款。但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時,第一類及第二類受補助單位得編列配合款。

(五)第三類受補助單位之補助款不得超過總經費百分之五十。

十、各軸線依下列補助年限,每年補助經費以新臺幣一千萬元為限:

(一)改善農業競爭力軸線:二年。

(二)農村生活品質與經濟多樣性軸線:三年。

(三)改善農村環境與空間軸線:三年。

(四)就業與多樣性的地方能力營造軸線:二年。

屬第二點第二項及跨軸線計畫時,經主管機關核定,不受前項年限及金額之限制。

十一、第三類受補助單位,應於執行年度結束後隔年起五年內,每年依該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所載淨值總額之百分之五,提撥農村再生基金專戶,分年提撥之累計總額以所受補助款總額二分之一為上限,提撥期間內應接受本會查核。

十二、受補助單位應配合本會辦理下列事項:

(一)按時填報計畫執行進度。

(二)計畫成果效益追蹤。

(三)參與本會相關成果發表會及其他政策宣導活動。

(四)協助本會各項產業輔導相關工作之推廣與經驗交流。

(五)基於農村發展所需之知識分享及研習等相關活動。

十三、補助計畫之執行及管考作業如下:

(一)受補助單位應依本會核定之計畫經費撥付明細表規定,分次申請撥付。本計畫之補助經費編列及執行應確實依據本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補助基準」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發展及農業管理計畫提與管理手冊」提計畫等規定辦理。

(二)計畫執行期間,本會得隨時派員實地查核計畫進度與品質。受補助單位有下列情形之者,本會得終止補助,並依情節輕重停止補助一年至五年:

1、計畫實際執行進度落後預期進度情節重大,且未申請計畫展延者,受補助單位無法提出非可歸責於受補助單位之說明。

2、推動成效不佳且執行內容與原核定計畫不符。

3、執行計畫有重大違失。

4、無正當理由規避、妨礙或拒絕接受查核,或依規定應配合本會辦理者,經本會通知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

5、無正當理由停止執行。

6、未依補助款用途支用,而有虛報、浮報之情事。

7、辦理核銷補助款應備文件不全,經本會通知限期改善而未改善。

8、因執行本計畫或其他事由所致爭,致使法院或行政執行處有強制執行命令之情事。

9、切結不實。

10、刻意規避提撥收益之規定,經查證屬實。

十四、受補助單位應自行訂定補助計畫之期末檢討、考評及成果驗收方式,於計畫期末截止日前擇期辦理,並將考評結果以及期末驗收之成果書面報告或其他相關記錄資料一份,送交本會。必要時,本會得現場查訪或要求受補助單位進行期末簡報,據以做為計畫結案及評估次年計畫審查之重要參據

下載農村再生新農業示範計畫推動作業手冊

【流感監測】2016年12月份中國動物H7N9流感監測情況

2016年12月份,中國各級獸醫實驗室針對動物H7N9開展採樣監測,共採樣234241份,覆蓋場點7605個。檢測血清學樣品181139份,檢出349份H7亞型禽流感血清學陽性樣品。檢測病原學樣品53102份,檢出8份H7N9病原學陽性樣品。(資料來自中國農業部所屬海峽兩岸農業交流協會,已轉送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參考)

下載2016年12月份中國動物H7N9流感監測情況

延伸閱讀:H7N9流感(衛生福利部 疾病管制署)

 致病原

H7N9禽流感病毒(H7N9 Avian Influenza virus),是A型流感病毒的一種次亞型,由3種不同禽流感病毒株之基因重組而成,其中H7基因片段係源於中國大陸東部鴨科分離出之H7N3禽流感病毒,N9基因片段則與韓國野鳥流行之H7N9禽流感病毒相近,而其餘6個基因片段(PB2、PB1、PA、NP、M、NS)則與H9N2禽流感病毒相近。

傳染窩

中國大陸陸續於確定病例曾經進出之活禽市場的禽鳥及環境中檢測到H7N9流感病毒,但因為該病毒感染禽鳥後不會造成明顯症狀,因此染病禽鳥與人類病例的直接關係尚難直接證實,仍待更多實證研究。

 

培根計畫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為積極擴展農業在生產、生活及生態等層面之多元功能,提供優質安全的農產品、自然舒適的休閒農業、和諧永續的生態環境,協助鄉村結構逐漸轉型,當前鄉村青年人口外流日益嚴重,而且農業自由化使鄉村發展及其競爭力遭受衝擊,因此改進農業生產方式、改善農村生活及維護農村生態環境,創造農村經濟活力,促進農村社區再生,縮短城鄉差距,成為政府的農村發展刻不容緩之課題。

又農村再生條例經總統9984公布施行正式上路,為朝向社區自主目標,且符合擬訂農村再生計畫前,應先接受農村再生培根計畫訓練規定(條例第三十條),本局遂擬定培根計畫,以「農村再生、先做培根、培根做好、根留農村」為培訓目標,期望能達成「由下而上、計畫導向、社區自治、軟硬兼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執行「培根計畫」因台灣農村特色不同,培根計畫訓練透過為農村社區量身打造的課程設計,課程循序漸進的方式依序由「關懷班(識寶)」、「進階班(抓寶)」、「核心班(展寶)」與再生班(享寶),完成四階段92小時課程,培訓課程利用農村社區農餘時間安排專業講師至社區說明農村再生概念及社區實作技巧,訓練社區在地人力,提屬於社區自己的農村再生計畫,逐步實現社區未來發展的願景,呈現出社區自己的特色。

「培根計畫」由93年至今已邁入第10年,從93年以「實驗、示範」為目標培訓4個點;97年起以「擴大參與培訓」為目標,開始擴大社區培訓,共計有368個社區參與,9,703人次參與培根,當年度將「再生班」導入課程中,更開設「農村再生專員班」,培訓出具溝通管理、農村規劃、建設、經營、電腦文書能力之「農村再生專員」;98年加強農村再生的觀念及促進農村規劃的過程與實質內容,提昇農村社區居民擬定農村再生計畫之能力,培養在地居民水土保持正確觀念及農村規劃的知識與技術,共計有培訓860社區,35,507人次參與;99年為「茁壯階段」願景,強化及培養在地居民對農村再生之知識與技能,累計至101年度已有2,054社區參與培訓,共有92,821人次參與過培根計畫,由逐年的培訓成果可以明顯看出,已有許多的農村社區參與培根計畫。

本局今(102)年度持續辦理農村營造人力培訓,並加強與產業結合,以期提升農村經濟,強化社區自主能力,達促進農村的活化再生之目的,希望運用各種規劃及總體建設,結合各層面的考量,透過美化農村景觀、維護農村生態、活化產業文化、提升農村居住品質、保存地方人文特色及恢復農村居民在地居住尊嚴,以達成富麗新農村及農村生命力再生之目標。透過整合在地組織與團隊,積極投入農村建設與發展,引導全民參與,建立在地人自我管理社區,並輔導在地人參與農村規劃工作,同時為考量農村社區能有完整培訓課程,真正了解社區需求,茲對於社區培訓依序分成「關懷班」、「進階班」、「核心班」以及「再生班」,對個人培訓重點規劃「農村再生專員班」,讓有意願營造故鄉願景的農村,能透過此一人力培訓,邁向自立自主實踐之路。

資料來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培根計畫四階段課程目標

農村再生政策方針

行政院10197日院臺農字1010054091號函核定

壹、緣起

臺灣6070年代因都市化風潮及工商蓬勃發展趨勢下,人口大量往都市集中,造成農村人口外移嚴重,居住之高齡者相對較多,各項建設及公共設施不足,造成農村發展相對落後,又因過去政府較少投入農村人文營造等軟體建設,農村生活及文化特色逐漸喪失。

政府鑒於臺灣農村長期缺乏有計畫及系統性來協助整體發展,乃制定「農村再生條例」,於9984公布施行,明定設置1500億元之農村再生基金,於十年內分年編列預算,以有秩序、有計畫地推動農村活化再生,照顧全臺灣4,000餘個農漁村及60萬戶農漁民。

貳、依據

為整體促進農村永續發展及活化再生,打造「活力、健康、幸福」的希望農村,特依據農村再生條例第6條規定訂本方針,以指導農村再生總體計畫、農村再生計畫及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之規劃實施。

參、政策目標

一、提升農村人口質量為減緩農村人口外流情形,並改善農村勞動人力老化現象,將採取人力培育、高齡生活輔導及小地主大佃農等方式,以創造農村永續發展利基,吸引青年返鄉或留鄉經營。

二、創造農村就業機會配合農村發展需求,優先建構在地參與機制,輔導農村居民善用在地優勢轉型發展創新機,紮實再生發展基,增加農村就業機會,逐步協助農村邁向自主及永續經營模式。

三、提高農村居民所得輔導農村產業從傳統、小規模之初級產業,逐漸朝向企業化、符合經濟效益之生產經營,並整合社區在地資源進行加值發展與行銷,推動精緻且多元的特色產業,開創小而美的農村經濟。

四、改善農村整體環境依據不同農村需求與特性,結合在地生活文化,投資必要的軟硬體資源,促進社區生活、生產及生態環境改善,並提供因地制宜的公共設施服務功能,以提升在地生活尊嚴,增進農村居民幸福感。

肆、基本方針

 一、活力農村:

(一)農村再生,先做培根:優先推動啟發居民心靈革命與社區活化再生的培根工作,引領社區居民感觸農村特有的自然資源與人文價值,喚起對家鄉的熱愛,激發築夢活力,自主思考多元創新的發展方向。

(二)強化農村人力培育:鼓勵青年返鄉,並導入農村人力培育體系,激發社區內部各種創意發想、經驗傳承、交流與合作,整體提升農村自主發展與永續經營的軟實力。

(三)提升生活尊嚴:以人為本,加強弱勢農村基礎建設及整體環境改善,營造適居安全之生活空間,積極維護農業發展環境,提高農業發展競爭力,讓生活在農村這塊土地上的社區居民得以安身立命,快意生活。

二、健康農村:

(一)發展綠色產業:結合農村核心產業、在地文化與生態景觀等資源特性,活用農村多樣而豐富的動靜風貌與四季變化魅力,推展符合永續概念之優勢產業鏈,活絡農村經濟發展。

(二)人與土地和諧共生:引導合理利用並採取對環境友善之土地經營方式,在與自然生態和諧共生的理念下,加速農村水與綠空間環境復育,保護農村重要生態資源,建構多元化農村生態系。

(三)低碳社區建設:促進資源的永續循環利用,開發或應用適合農村風土環境條件之節省能源與資源再利用技術,實施具有效率性與功能性之低碳社區建設,同時滿足基本生活需求。

三、幸福農村:

(一)加強人文關懷:配合人文關懷,主動提供質量適宜的公共設施建設與生活輔導,並結合社區與各界力量,導入合宜的社會照護服務與措施,營造舒適與溫馨的農村生活。

(二)活化人文資產:引導社區尋找並保存農村逐漸消失的在地智慧、文化資產與傳統技藝等,形塑並宣揚農村人地景的文化價值,進而活化運用,推動多元文化產業,落實農村文化財永續保存、傳承與創新。

(三)全民認同與共享農村價值:有效利用農村自然環境、產業活動、傳統文化等魅力,推展各類農村體驗學習與城鄉交流,促進國人對農村價值的重新認識與關懷,帶動居民榮耀感和促進農村活化。

伍、推動策略

一、由下而上:以農村社區居民為主體,結合農業生產、產業文化、自然生態及閒置空間再利用等發展需求與資源條件,確立未來發展共識,並建置中央與地方政府分工合作及督導機制。同時由政府以由上而下方式協助,並透過跨域合作平台,協調有關單位共同投入,以發揮資源整合效益。

二、計畫導向:透過培根計畫,以永續經營概念引導社區提出整體發展願景,並以農村社區整體建設為主,擬農村再生計畫,建設兼具現代生活品質及傳統特質之農村。

三、社區自治:統籌政府資源及民間力量,循序輔導社區落實在地治理,並鼓勵社區訂定公約,自主管理社區營造成果,維護特色景觀與風貌。

四、軟硬兼顧:強調人與心靈的再生,重視在地文化與技藝之傳承和創新,營造適宜人居之生活空間,維護生態環境;運用減的哲學,達成減災難、減髒亂點、減破敗屋舍、減閒置空間的目的。

農村再生總體計畫

依農村再生條例第八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徵詢轄內鄉(鎮、市)公所意見,就轄區之農村再生擬訂農村再生總體計畫,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壹、計畫緣起

依據農村再生條例推動農村活化再生,照顧我國農漁村及農漁民。

貳、整體願景

讓每農村社區都有自我的夢、希望和願景,居住在農村的每位居民都有在地生活的尊嚴與活力,台灣農村所保存的人文之美能永續維護,農村風貌亦能持續保有田園之美而不受污染產業破壞。

參、執行策略及整體發展構想

一、執行策略

主要執行策略:由下而上、計畫導向、社區自治、軟硬兼顧。

配套執行策略:導入制度與專業、兼顧基本需求、帶動農村產業、強化資源整合。

二、農村再生整體發展概念

農村再生工作因涉及許多跨域溝通及合作事項,為結合各部會力量共同促使農村再生工作更完善,未來將透過跨域合作平台及農村再生跨域合作示範計畫整合相關部會資源,在時間、空間面向共同投入,推動農村再生建設。

肆、農業產銷整體策略

一、調整農業結構,推動生產專區

1、加強培育及輔導新世代農業經營者

2、推展小地主大佃農

3、推動農業生產專區

二、推動農產業精緻化,加強農產品安全與行銷

1、推動傳統農產業精緻化,形塑地方品牌特色

2、加強消費者溝通,推動地產地消與農產品多元行銷

3、推動四大安全驗證標章

伍、整體空間發展構想

一、台灣農村分布現況

目前全國約計有4,232個農村,而以個別農村的發展屬性來看,台灣農村可概括劃分為「一般型、原民型山村型、漁村型、離島型」等五種發展功能類型。

二、台灣農村整體空間發展定位

台灣農村的空間分布範圍可劃分為「北部、中部、南部、東部」四大分區,並規劃其發展定位如下:

、北部農村區域:發展都市農園環帶、打造都會生態基盤

、中部農村區域:新興都會樂活農村、建構城鄉和諧秩序

、南部農村區域:提升農村生活基盤、建構國家農糧專區

4、東部農村區域:整體配套在地產銷、營造優質生活廊道

下載:

農村再生整體發展計畫暨第一期(101 104 年度)實施計畫

農村再生第二期(105 108 年度)實施計畫